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3/25 發言時間 17:58:19
發言人 李舒音勻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
 年2月17日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105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9,028,157元及董監酬
    勞新台幣4,514,078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