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1/26 發言時間 11:16:47
發言人 李舒音勻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澄清有關108/11/25工商時報電子報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1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1/26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電子報財經版
6.報導內容:,,法人..估宏致明年每股盈餘約3.3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公司實際營收及獲利狀況,應以本公司公佈申報後之資料為主,特此提出澄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