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4/28 發言時間 17:53:28
發言人 李舒音勻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龍翰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 112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2/04/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3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2年5月2日起至民國
  112年5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
  5月1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1)受理方式:請以書面方式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2)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13號)
  (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
     議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