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7/23 發言時間 17:27:52
發言人 扶大桂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7/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23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發行民國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000,000股案,業經本公司113/06/25股
    東常會核准,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7/18金管證發字第1130349915號函申報
    生效。
 (2)本公司董事會核准113年第一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850,000股,增資基
    準日為113/08/30。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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