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3/09 發言時間 19:23:16
發言人 扶大桂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決議暫停114年現金增資相關作業暨申請展延114 年現金增資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期間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3/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09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
    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435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15年1月27日、115年1月28
    日、115年2月4日及115年2月24日公告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10億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15年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4351號函申報生效。
 (3)鑒於近期國際經濟環境前景未明,致國內證券市場波動劇烈,為維護股東權益及確
    保募資完成,擬暫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因應現金增資作業時間調
    整,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114年現金增資及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募集期間三個月,待國內資本市場趨於穩定,再行擇定合適的發行時點,以維護
    本公司最大利益及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待主管機關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延長募集期
    間後,本公司將視客觀環境重新訂定相關作業事宜並重新公告之。
 (2)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原公告停止轉換期間為115/2/3~115/3/10,因
    114年現金增資作業暫停,故廢止原公告停止轉換期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