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52 精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3/28 發言時間 15:24:17
發言人 盧光宏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9121122#2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九樓 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
2.105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規定」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24日17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
處所: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3樓)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本公司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股東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將於106年4月14
日至106年4月24日止受理,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詳公開資訊觀測
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