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53 健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2/12 發言時間 11:37:21
發言人 趙永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2115678#6168
主旨 澄清103年12月12日經濟日報C4版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2/12
2.公司名稱:健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報導健策將獲日手機大單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有關報載本公司預計營收及成長等相關訊息,非本公司公佈之訊息
 且產品及客戶多元化是本公司業務持續發展的重點,本公司一向不針對客戶
 之訂單狀況發表評論,有關接單獲利之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佈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