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3661 |
| 2 | 公司名稱 | 世芯-KY |
| 3 | 公司地址 | 114 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2號9樓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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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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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61,567,815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671,272,528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347,430,010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30,416,963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67,692,828 |
| E.A+B-C-D 合計(元): 1,920,592,747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5/08/01 |
| 結束日期:
105/09/28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1,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1.62%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19.01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41.21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第一次買回: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015,000股。 第二次買回:預計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184,000股。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第一次買回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本公司 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 況採分批買回策略。 第二次買回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不影響股價,本公司 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 況採分批買回策略。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105年07月29日董事會議事錄。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不適用。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西元2016年07月29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 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62%,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7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長 關建英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庫藏股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
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 二之規定,於民國一 ○五年八月一日至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以區間價格每股19.01元~ 41.21元(當股價低於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自集中市場買回 公司股份1,000仟股並 註銷,經評估上述買回區間價格尚無顯不合理情事(請詳附件一)。 另依據英屬開曼群島商世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三月三十 一日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報告,試算該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對其財務結構、流動比 率、速動比率、股東 權益報酬率、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請詳附 件二),經評估該公司 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註銷之計劃對其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事長 柳漢宗 中華民國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