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73 TPK-KY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3/12/16 發言時間 17:24:18
發言人 鍾依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7-1199
主旨 子公司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對 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 美元1,000萬元之資金貸與案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3/1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2/1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73385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32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充實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25242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9.1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 上述美元以匯率30.950折算新台幣
2. 103年11月TPK Holding Co., Ltd.淨值:新台幣45,467,702 仟元
(美元數以30.950折算台幣)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