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2/1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11/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原於103年11月04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第一次員工
認股權憑證及發行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八條第一項。
修訂前條文:
八、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
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
,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辦理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
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每
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
+新股發行股數)
修訂後條文:
八、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
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
,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辦理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
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每
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
+新股發行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