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79 新至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17 發言時間 17:18:29
發言人 蔡建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98-3578
主旨 代子公司SAME START LIMITED公告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劃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11/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17
2.公司名稱:SAME START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9年11月12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73719號函辦理。
(2)本公司之子公司SAME START LIMITED,對關係企業NISHOKU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簡稱越南新至陞公司)之資金貸與額度為美金800萬元,因109年7月SAME
START LIMITED執行盈餘分配,致淨值下降,已超過所訂資金貸與作業程序之限額。
6.因應措施:
(1)SAME START LIMITED已於109年11月召開董事會,調降對越南新至陞公司資金貸與
額度,後續將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
(2)截至109/11/17止,越南新至陞公司向SAME START資金貸與金額為0。
(3)經以上(1)與(2)之改善計畫並確實執行後,SAME START LIMITED資金貸與額度超
限情形已改善完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