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94 海華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6/20 發言時間 21:00:42
發言人 洪慶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9955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3/06/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程建中
 董事: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鄭光志
 董事: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姚德慈
 董事:研華投資(股)公司
 獨立董事:張琦棟
 獨立董事:周明智
 獨立董事:陳青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2,812,972權(其中以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數6,268,908權);經票決結果,贊成91,452,194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960,130權),反對573,260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73,260權),無效票0權,
棄權及未投票787,51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735,518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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