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2 大聯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6/19 發言時間 19:23:26
發言人 袁興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7712-5268
主旨 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1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再林-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
(2)陳國源-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
(3)黃偉祥-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
(4)曾國棟-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鑫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2)鑫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LeadSun New Star Corp. 董事
(3)鑫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4)鑫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駿躍投資(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
能率壹創業投資(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能率管理顧問(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06/19-109/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個別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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