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3 欣陸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09 發言時間 16:28:46
發言人 黃健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37016555
主旨 代子公司大陸工程(股)公司公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8/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2/08/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殷琪/董事
(2)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洪義乾/董事
(3)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江雄/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殷琪/台橡(股)公司董事、
歐華開發投資(股)公司董事、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董事長、
New Continental Corp.董事、American Bridge Holdings Co.董事
(2)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洪義乾/萬國商業開發(股)公司董事、
New Continental Corp.董事
(3)欣陸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江雄/CEC International Malaysia Sdn. Bhd.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