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3 欣陸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7/12/06 發言時間 17:31:09
發言人 李汶瑾 發言人職稱 會計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37012000
主旨 代子公司大陸建設(股)公司公告台中市西屯區惠國段商辦大樓 新建工程委建第二次追加事宜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12/06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3/06/12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大陸建設(股)公司與其聯屬公司大陸工程(股)公司暫定以總
價約新台幣(下同)18億6,100萬元(含稅)簽訂台中市西屯區惠國段商
辦大樓委建契約,後因工程變更,於民國105年12月16日再行公告追
加工程費約3億8,029萬元(含稅)。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現工程完工結算尚須追加工程費約1,692萬元(含稅),追加工程費後
委建契約總價約為22億5,821萬元(含稅)。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