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5 永信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7/01 發言時間 17:22:52
發言人 簡志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50185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永信藥品工業(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 取得使用權資產(終止租約)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13/07/01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11/08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向關係人李芳裕取得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1193-3號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租賃面積:55.47坪,使用權資產金額:1,767,794元,租期:任職董事長之職務期間。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關係人李芳裕於113年7月1日起辭卸董事長職務。
2.本次終止租約,使用權資產金額至合約終止日之帳面金額為638,371元。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