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4 富采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5/27 發言時間 16:36:44
發言人 張博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9000
主旨 代子公司漢威光電(股)公司公告因應疫情情事 將延後召開股東常會並擬變更分割基準日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10/05/27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0/05/07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漢威光電(股)公司(下稱漢威光電)董事會通過將代工事業之相關營業
分割移轉予其將設立且百分之百持股之新公司,其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0年7月31日,
如需異動授權漢威光電董事長決定。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代工事業分割予漢威光電100%持股之子公司案需經漢威光電股東會通過始生效。
(2)惟因應疫情情事,漢威光電原訂110年6月29日之股東常會將延後召開,
待漢威光電董事會決議新訂之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作業時程後,
再行公告擬變更之分割基準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