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4 佳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8/07 發言時間 16:58:51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辦理庫藏股註銷減資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8/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7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公司應於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轉讓予員工,
逾期未轉讓部分,應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並不得轉做其他用途。
3.減資金額:新台幣3,000,000元。
4.消除股份:300,000股。
5.減資比率:0.26%。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129,523,48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訂為10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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