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3 亞諾法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3/27 發言時間 17:42:10
發言人 林原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8751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O四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207號1樓(學學文創志業大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三年度營運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O三年度財務報告。
(3)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修訂案。。
(4)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制訂案。
(二)承認事項:
(1)擬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擬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4)制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953,969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90,794元。
(2)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9,546,897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期間:104年4月17日至104年4月27日
受理提案處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8號9樓(本公司董事長室)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