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3 亞諾法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6/11 | 發言時間 | 09:56:40 | 發言人 | 紀姵如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室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2)8751-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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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簽訂COVID-19治療性抗體人類化合作協議 | ||||
| 符合條款 | 第 | 10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6/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6/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偉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2020/6/11 ~ 2022/6/1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偉喬生醫簽署COVID-19治療性抗體人類化合作 協議,主係亞諾法提供已完成篩選、抗體定性與ACE2蛋白受體結合的中和試驗驗證後 的鼠單株抗體,透過偉喬生醫抗體人類化技術平台進行抗體人類化,於抗體人類化後 方可再進行後續臨床試驗規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合約執行。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合約執行。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屬於合作開發階段,對本公司財務尚無 影響;本公司為抗體試劑專業公司,該技術將有助於本公司跨入治療性抗體領域發展。 10.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主係本公司透過偉喬生醫抗體人類化技術平台,將亞諾 法透過與ACE2蛋白受體結合的中和試驗篩選驗證的COVID-19鼠單株抗體進行人類化工 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