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3 亞諾法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6/11 發言時間 09:56:40
發言人 紀姵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751-1888
主旨 本公司簽訂COVID-19治療性抗體人類化合作協議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9/06/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偉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2020/6/11 ~ 2022/6/1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偉喬生醫簽署COVID-19治療性抗體人類化合作
 協議,主係亞諾法提供已完成篩選、抗體定性與ACE2蛋白受體結合的中和試驗驗證後
 的鼠單株抗體,透過偉喬生醫抗體人類化技術平台進行抗體人類化,於抗體人類化後
 方可再進行後續臨床試驗規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合約執行。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據合約執行。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屬於合作開發階段,對本公司財務尚無
 影響;本公司為抗體試劑專業公司,該技術將有助於本公司跨入治療性抗體領域發展。
10.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主係本公司透過偉喬生醫抗體人類化技術平台,將亞諾
  法透過與ACE2蛋白受體結合的中和試驗篩選驗證的COVID-19鼠單株抗體進行人類化工
  程。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