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3 亞諾法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30 發言時間 18:00:09
發言人 紀姵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751-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207號1樓(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報告。
             5.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2.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12日起至110年4月21日止
     受理地點: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8號9樓)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民國110年5月19日
     至民國110年6月15日。
  (4)嗣後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需變更110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