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3 亞諾法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5/02/25 發言時間 16:36:12
發言人 紀姵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事宜 (更正9.召集事由五)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5/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2段207號1樓(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大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領取酬金報告。
(5):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提名期間: 自民國115年3月17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
受理地點: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室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8號9樓)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民國115年4月29日起
至民國115年5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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