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39 冠星-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4/25 發言時間 10:35:51
發言人 林經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79938
主旨 澄清近期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25
2.公司名稱:冠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冠星透露今年運動盤客戶下單動能也比去年強,手中訂單能見度已到第三
  季,去年營運會是谷底,今年上半年營運應是營收、獲利雙成長,法人估增幅應可
  衝向二位數。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對本公司114年上半年業績之報導係屬媒體及法人推估,非本公
  司發佈之新聞及數據。本公司未發表相關預測,各項財務及業務資訊以在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