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440 宜新實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11 發言時間 17:30:47
發言人 林志聰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7615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3/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新彰化廠(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山路
 一段91之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報告。
 (4)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辦理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視股東有否提案而定。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書面提案期間:113/03/19~113/03/29
 受理提案處所:宜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6號11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