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方光義
(2)董事:銘異科技(股)代表人:謝錦興
(3)董事:馬來西亞商Beacon Investments Limited代表人:施大邵
(4)獨立董事:陳仲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銘異科技(股)代表人:謝錦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銘裕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大同路20號出口加工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硬碟機相關零件之製造、買賣、售後服務及研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銘異科技(股)對銘裕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投資金額:629,368仟元;持股比例: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