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2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99,250,77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30~104/11/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8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0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4年9月29日董事會議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四年九月二十九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通過,
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6.0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
產之18.0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
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
出席董事八人(另董事一人請假)均同意本聲明書之
內容,併此聲明。
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恩道
中華民國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出具「買回股份價格
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買回
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
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
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
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