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1 智伸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4/10/12 | 發言時間 | 11:24:59 | 發言人 | 顏瑞全 | 發言人職稱 | 會計行政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96-1108 #10 |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10/1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10/12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06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041802697 號函辦理。 8.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 本公司上市掛牌後之連續三年內每年應至少(自辦或受邀參加)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 俾加強與投資人溝通及強化資訊公開。 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於104年9月2日受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召開法人說明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