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1 智伸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21 發言時間 17:09:04
發言人 林慈青 發言人職稱 市場行銷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060 #2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份轉換基準日變更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1/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21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1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旭申國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本案業於民國109年1月14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
核准通過,因旭申國際的母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六方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為外國公司
,故依相關法令規定需向投審會申報僑外投資並經其核准。原預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109年1月31日,截至今日止,由於投審會審查程序尚在進行中,因此需變更股份轉
換基準日,待取得投審會核准函後,本公司將召開董事會討論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後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