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1 智伸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3/05 發言時間 10:41:54
發言人 林慈青 發言人職稱 市場行銷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060 #260
主旨 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3/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05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4 版
6.報導內容:智伸科(4551)……併購旭申後,合併營收年增至少30億元,今年營收有
機會上看80億元創新高。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營收的報導,係屬媒體自行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請
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已公告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