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1 智伸科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9/03/23 發言時間 14:03:54
發言人 林慈青 發言人職稱 市場行銷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060 #26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訂定與旭申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 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3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1月19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旭申國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本案業於民國109年01月14日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核
准通過,擬訂定民國109年04月13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股份轉換完成後,旭申國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成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