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1 智伸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3/17 發言時間 10:08:25
發言人 林慈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2060 #260
主旨 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3/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17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04 版 (日期:2025/03/15)
6.報導內容:智伸科:今年拚雙位數成長……全年整體業績可望兩位數成長。
7.發生緣由:大眾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營收成長的報導,係屬媒體自行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
 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已公告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