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2 力達-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3/24 發言時間 22:29:17
發言人 陳乙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75-46863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
(集思台大會議中心-亞歷山大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2016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3)本公司2016年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201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改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第四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受理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3樓。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自2017年4月7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本公司受理持有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1%以上股東以書面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之申請。
受理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3樓。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2017年5月13日
至2017年6月10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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