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2 力達-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9/24 發言時間 11:11:24
發言人 陳乙平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2-8616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9/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9/24
2.公司名稱: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力達泉州新廠...總面積約78畝的舊廠可望變更為商業用地,未來處分
利益可期。」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敬
請投資人審慎判斷,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