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游平政
董事 游博勳
董事 政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棟
董事 冠勳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泓彰
獨立董事 莊信義
獨立董事 任志強
獨立董事 何惠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游平政
董事 游博勳
董事 政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游平政: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平政: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平政: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博勳: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
陳文棟: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陳文棟: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
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
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
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西田村蓮塘工業城B區第12棟3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
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
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不動產租賃
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