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57 永新-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3/02 發言時間 17:32:55
發言人 張原智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5-2788687#213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5/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嘉義市東區忠孝路600號五樓(耐斯王子飯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4年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補選第五屆董事一席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07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23條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
   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5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0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期間,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5年3月30
   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本次應選
    董事一席。本公司擬訂民國115年3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3月30止為受理股東提名期
    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5年3月3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永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嘉義市吳鳳北路381號5樓,電話:05-2788687分機 213)
(四)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