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4 元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6/25 發言時間 17:19:07
發言人 莊惠萍 發言人職稱 財務運籌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5-6361867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6/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25
2.公司名稱:元翎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2)本公司業於民國10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工業
品部門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子公司元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並暫定以民國109年1月
1日作為分割基準日。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
26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
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
為雲林縣虎尾鎮科虎三路18號,元翎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