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4 元翎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8/06/25 | 發言時間 | 17:19:07 | 發言人 | 莊惠萍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運籌處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5-636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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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6/25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6/25 2.公司名稱:元翎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2)本公司業於民國10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工業 品部門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子公司元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並暫定以民國109年1月 1日作為分割基準日。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 26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 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 為雲林縣虎尾鎮科虎三路18號,元翎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