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4 元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21 發言時間 16:02:13
發言人 莊惠萍 發言人職稱 財務運籌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5-6361867
主旨 公告本公司液態氧化亞氮氣體採購合約增補協議書簽訂完成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9/12/21
說明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9/12/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氣體供應商(因契約保密約定,不予揭露)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之供應商(代號:乙公司)。
4.變更之原因:雙方原已簽訂「液態氧化亞氮氣體購售合約」,因雙方對於增修原合約
條款具共識,故同意簽訂增補協議書。
5.變更之內容:相關內容因契約保密約定,不予揭露。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營運有助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營運發展所需,分別於109年10月20日及109年12月21日與
主要液態氧化亞氮氣體供應商甲公司(代號)及乙公司(代號)簽訂增補協議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