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6 時碩工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5/12 發言時間 17:27:15
發言人 高正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966-63182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9/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2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0 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45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共計新台幣4,500,000元。
4.既得條件:
(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至屆滿下述時程時仍在職,個人績效與營運績效
   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者,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績效與營運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四十股份。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績效與營運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三十股份。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績效與營運
   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三十股份。
(2)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情
   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對於公司無償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
   制持股達100%之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得為被給與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其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之,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分者,於提報董事會前,應先提報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
   意。
(3)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之
   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
   前開比例之限制。本項所揭單一員工得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如主管機關
   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實際得獲配之員工,須能
   配合簽約及保密之規定辦理者為限。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專業人才,連結同仁未來收益與公司未來價值,以共創
公司成長、同仁及股東長期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109年5月4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37.7元預估,如以三年度發放,每年分攤費用化金額
,由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別為新台幣11,027,250元、4,241,250元、1,696,500元,
合計為16,965,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第一至第三年度對公司每股盈餘影響各約0.164 元、0.063元、0.025元(以109年3月31日
已發行流通股數(未扣除庫藏股247,000股)合計 67,252,000股計算)。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有限,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以
   出售、轉讓、贈與、質押、請求公司買回,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及表
   決權,皆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享有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
   配權利,其他股東權利則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
   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表決權或盈
   餘分配權。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由本公司或本公司
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獲配員工與信託機構簽訂、修訂信託相關契約暨全權代理其處
理相關信託事務。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之。
(2)以109年3月31日已發行流通股數(未扣除庫藏股247,000股)合計 67,252,000股,發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50,000股,股權稀釋比率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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