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66 時碩工業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05 發言時間 16:28:42
發言人 連榮義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966-631828
主旨 公告本公司接獲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裁處書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0/0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05
2.發生緣由:
 違反日期:108年6月3日
 裁罰日期:109年12月11日
 法令依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處新臺幣2,581,200元罰緩。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2,581,2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罰緩將於繳款期限110年1月30日前繳納,並參加環境講習8小時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