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時碩工業 公司提供
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
決議(擬議)
進度
股利所屬
年(季)度
股利所屬
期間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股東會
日期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可分
配盈

(元)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股東配發內容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備註 普通股
每股面額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董事會決議  109年
年度 
109/01/01~
109/12/31 
110/03/25  不適用  211,868,219  99,880,668  306,291,645  221,291,645  1.20168177  0.0  0.0  85,000,000  0.0  0.0  0.0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
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
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
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盈餘、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
分配者,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
告股東會。
本公司企業生命週期正處於成熟發展階段,
股利政策視公司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資本
預算,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
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
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資本1%時,得
不予分配;分配盈餘時得以股票或現金之方
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
分之十,惟得視公司實際狀況調整之。
1.分派股東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85,000,000
元,每股現金股利係以110年2月26日流通在
外股數70,734,201股(已扣除庫藏股247,000股)計算。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3.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授權董事
長辦理變更股東配息率之相關事宜。
新台幣10.0000元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