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71 鈞興-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0/01 發言時間 14:40:56
發言人 杜春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884571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10/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0/01
2.公司名稱:鈞興機電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108年6月24日
臺證上二字第1081701861號函規定,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時經證交所決議事項及本公司
所出具之承諾如下:
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
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2019)第一季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銷貨集中於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及其子公司之緣由、風險評估暨因應
措施。
6.因應措施:截至108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執行情形如下:
本公司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以及證交所
要求之補充揭露事項,均已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