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20 德淵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1/03 | 發言時間 | 18:06:28 | 發言人 | 高志文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299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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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桃園觀音廠部分停工之復工事宜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1/0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1/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及時更新,在 108/12/17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令本公司桃園觀音廠 部分產線停工。今取得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的固定汙染源 試車許可函,同意本公司復工。 3.處理過程:本公司能迅速取得固定汙染源試車許可函,使得桃園 觀音廠實際停工縮短到12個工作日,在停工期間,未造成集團產 能的缺口,營業的出貨也未受到影響,公司損失得以降至最低。 4.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之指示以 遵循相關法令。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