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20 德淵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03 發言時間 18:06:28
發言人 高志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2992121
主旨 本公司桃園觀音廠部分停工之復工事宜說明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9/01/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及時更新,在
108/12/17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令本公司桃園觀音廠
部分產線停工。今取得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的固定汙染源
試車許可函,同意本公司復工。
3.處理過程:本公司能迅速取得固定汙染源試車許可函,使得桃園
觀音廠實際停工縮短到12個工作日,在停工期間,未造成集團產
能的缺口,營業的出貨也未受到影響,公司損失得以降至最低。
4.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之指示以
遵循相關法令。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