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22 國精化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08 發言時間 15:37:32
發言人 何印唐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623-6199
主旨 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2/06/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鍾丰元
(2)獨立董事:何泓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獨立董事:鍾丰元,綠威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2)獨立董事:何泓恩,嘉太材料(股)公司監察人暨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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