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7 華廣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2/17 發言時間 19:14:16
發言人 黃椿木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4-236923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價格及策略性 投資人之選定。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2/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九一)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號函相關規定辦理,應募
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中國三諾生物傳感股份有限公司為第
一次及第二次私募現增之策略性投資人,待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
為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11,000,000股額度內辦理之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依最終私募價格及股數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
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種基準價格計算方式孰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並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
                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故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3/02/17
11.參考價格:NTD76.8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NTD120.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並
 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待應募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15日
   內收足,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
   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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