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6/03/16
1公司代號4737
2公司名稱華廣
3公司地址台中市南區大慶街二段100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6/03/13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63,446,794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85,542,847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693,813,049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241,097,817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1,638,258,079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6/04/03
結束日期: 106/05/12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4,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6.30%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55.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75.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此情形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六案:買回本公司股份案,謹提請  公決。
說 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及「上市上
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於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638,258仟元(保留盈餘+發行股
份溢價+已實現之資本公
積-董事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6年4月3日至106年5月13日
5.預定買回之數量:4,000,000股
6.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55元至75元,惟若買回期間內,
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證券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八】。
三、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30%,並且本次
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四、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本
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同意出具如【附件九】之聲明書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六年三月十三日第八屆第八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至一○六年四
月二日及一○六年四月
三日至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於集中交易市場分別買回本公司股份2,00
0,000股及4,000,000
股,合計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6,000,
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分別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5%及6.30%
,合計占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之9.4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
5.77%,茲聲明本公司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
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華廣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華廣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
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
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
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修改買回期間,結束日期應為: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