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3/26 發言時間 17:05:46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03/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6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431,497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4,314,9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
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除權基
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案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
更,或嗣後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
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