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03/28
2.公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99年12月9日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辦理,揭露國際會計準則
對本公司財務報告項目之影響。
8.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通過日期:103/03/28。
(二)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自民國102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
(三)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
執行無誤。
(四)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
之重大差異:本公司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已於
102年3月26日及103年03月28日董事會報告。
(五)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1)本公司變更首次採用IFRSs之企業合併豁免選項,該豁免事項變更將導致
102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及未分配保留盈餘均增加新台幣153,400,000元。
(2)依金管會於101年4月6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
IFRSs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號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提列金額由新台幣5,549,514元變更為新台幣16,829,514元。
(3)整體導致本公司102年度可分配盈餘淨增加143,432,016元。
(六)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
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
(1)退休金精算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調整外餘係自行評估。
(2)會計師複核意見:上述採用IFRSs後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
響金額,已洽勤業眾信聯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蔡美貞及林鴻鵬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
,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
本會計師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發佈之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規定,
對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IFRS第一號規定調整原適用豁免選項,
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有重大不符情事。
(七)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上述係依據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100年12月22日公布之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
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