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5/09 發言時間 17:55:07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標準者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3/05/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5/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COREMAX (BVI)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369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058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58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11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415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COREMAX (BVI) CORPORATION 營運上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77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900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04/5/31到期
(2)日期:
104/5/31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592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117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2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4.1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COREMAX (BVI) CORPORATION背書保證金額美金300萬展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