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2/18 發言時間 10:20:52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澄清103年12月18日工商時報B4版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3/12/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2/18
2.公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康普正極材料年度出貨倍增,明年營運看俏:康普因布局
電池材料和電子級硫酸有成,加上旗下恆誼化工處分台
北廠房,..........法人推估,今年EPS約達3元。
..........................................
7.發生緣由:澄清103年12月18日工商時報B4版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報導係媒體及法人善意之推估,
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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