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3/10 發言時間 17:26:00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經濟部工業局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民國103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
提案。受理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2日至民
國104年4月13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處所為本公
司(新竹縣新竹工業區文化路11號財務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